1.個人或其配偶、未成年子女設有戶籍、持有並居住於該房屋連續滿6年。
2.交易前6年內,無出租、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。
3.個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於交易前6年內未曾適用自住房地租稅優惠規定。
文章出處:財政部